今天我们先来讲讲什么是8小时工作制。八小时工作制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工作日长度为8小时的工作制度。世界各国普遍实行八小时工作制。正常一天工作时间为早上九点至下午五点为8小时。
8小时工作制是工人阶级同资产阶级长期斗争的结果。资本主义早期,工人阶级为争取8小时工作制就开始进行罢工、示威活动。1866年9月在日内瓦召开的国际工人代表大会上,根据卡尔·马克思的倡议,首先提出“8小时工作制”的口号。十月革命胜利后,苏维埃政权于1917年11月11日颁布了《关于8小时工作制》的法令。
第一次世界大战后,8小时工作制被1919年10月国际劳工会议所承认。以后资本主义各国被迫陆续确认了8小时工作制。建国后,我国也实行这一制度。
然而在我国的大部分企业中,8小时工作制基本名存实亡。有些企业还可能会加班有加班费,但只是很少一部分,很多企业都会把加班时长作为一种要求,甚至面试时就会把无偿加班作为一个条件
。你身边肯定会有上六休一,不交社保,不交公积金的企业。仿佛中国的法律管不到这些角落,工人们只能艰难生存,如何建立健全对企业的监管与处罚,在全面推行法治建设的道路上,任重而道远,毕竟中国的劳动人民,是最好的人民,也希望不要辜负他们。